請明示弭兵以爲和平保障致王占元督軍電

請明示弭兵以爲和平保障致王占元督軍電

民國七年二月四日(1918年2月4日)

頃接李秀督轉來卅一尊電,愛護和平,始終不渝,至佩毅力。正擬奉復,復得江電,同時又接譚、程兩兄弟陷電,亦極盼湘鄂提攜。彼此心理既同,和局何患不固。惟自戰令一頒,從前主戰各督均先後出師,中央處於無可轉旋之地。解鈴之任,全賴公與李、陳兩督軍。倘公等不急籌阻止,何以除和平之障礙而釋湘桂軍之憂危。回憶荆、襄自主以後,匝月之間,公始終持以鎮静,證以迭次文電,公無用武之成心昭然若揭。然迨曹、吴軍隊進逼荆、襄,公即無從阻止矣。現岳事雖了,戰令猶言援岳,將來各軍雲集,自由行動,勢所必然。此時公雖以辭職謝天下,於天下抑又何益。爲大局計,爲鄂省計,與其臨時据拮,無寧未雨綢繆。務懇公與李、陳兩督軍當機立斷,明示弭兵良策,使天下咸曉。然於戰禍之不至重開,和平得人保障,則不但湘、鄂兩省,煊敢保證永慶升平已也。全國存亡,争此片刻,倘賴公等鼎力,毅然爲和平之保障,西南方面無不惟命是從。鵠候佳音,不盡翹企。

《致武昌王子春督軍請明示弭兵以爲和平保障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