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年七月十四日(1918年7月14日)
庚電奉悉。煊南來聊分護法責任,辱承賀電,感與愧并。來日方長,祈共努力。
《復龍州曾鎮守使承賀志感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