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吴佩孚師長罷兵電
民國七年八月十一日(1918年8月11日)
寄粤惠書敬悉。麾下以説禮敦詩之儒將,有止戈爲武之盛心,愛國深衷,昭然若揭。回環洛誦,感佩靡倫。煊雖南行,猶本初旨,近晤幹卿,意見多同。合肥苟有悔禍之心,黜佞罷兵事可立定。虎威一言一動,關係國家安危。麾下能進言於虎威,乘時建勛,釋國難,援生民,則大德豐功垂諸久遠,不僅一時之國人感頌已也。頃從桂返,見書略遲,致稽裁覆,不日當專人詣前面陳鄙意,不盡所言。
《致衡州吴子玉師長贊成罷兵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31—3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