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年八月十三日(1918年8月13日)
號電奉悉。義師之舉,純爲國法,職責所在,敢辭勞瘁。惟力微任重,只懼弗勝。務望民意機關時相策勵,不勝幸荷。
《復雲南省議會務望策勵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