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護法軍撤湘及陝西停戰事致吴佩孚師長電
民國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918年11月28日)
有電奉悉。所擬在湘各軍撤退手續六項,盡慮縝密。整頓各軍以備外患,愛衞湘省視如家人。以大公無我之心,爲思患預防計,循繹再四,欽佩莫窮。使我國統兵大將盡如執事,則無所謂南北,復何猜忌之生,又何至頻年變亂,相仇若此。假令賢者早登顯位,當不知救我幾許生靈,保我無窮財産矣。
煊自服官以來,飽經世變,閲人已多,忠亮剛正如執事者真如鳳毛麟角,吾見亦罕,相知恨晚,我勞如何。第七師及奉、蘇、魯各軍撤退時,所有在湘之桂、粤、滇、黔軍自當悉如來旨辦理。惟北方對於陝西,日聞增兵不已,是否陝西不在停戰之列?和平會議又遲遲不决,不解何故。務乞電當局明白答復,迅速示知。煊意果有誠意言和,似宜略去一切手段,簡捷了當,開誠布公,方有濟也。兄謂如何?
《復衡州吴子玉師長在湘各護法軍自當撤退是否陝西不在停戰之列務乞詢示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53—3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