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點在北方指軍爲匪致李純督軍電

争點在北方指軍爲匪致李純督軍電

民國八年一月二日(1919年1月2日)

萬急。校正南京李督軍鑒:

永密。敬、敬二、勘各電均奉悉。各代表均已確定,不日發表。惟此間以爲非陝、閩、鄂西停戰問題解决後,不得開議。敬二電開示各節,具荷關垂。并謂劃定區域,各守原防,則軍之界限定,而區内之匪,各擔任勦除之,極爲扼要之論。第軍與匪之區别,首宜分明。北方堅持郭堅等爲匪,則郭堅等部下駐扎之地點及其人數,縱使開列,亦屬無益。

今之争點,在北方指軍爲匪,而非指各軍區域内之匪。若如尊電所云,尚復何所争執。尊意擬由雙方或居間公團派員,分往指導監視,秉公商定,煊等極表贊同,或請就地領事及教會爲之保證亦可。即請轉告北方,迅速决定。對於陝西方面,或由雙方共推威信素符之大員前往查視,劃定區域,以杜糾紛,亦所深盼。

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孫文、唐紹儀、林葆懌。冬。印。

《廣州軍政府岑春煊致江蘇督軍李純電》,黄季陸主編:《護法戰役與南北議和史料》,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編:《革命文獻》(第50輯),1970年,第4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