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年一月十四日(1919年1月14日)
急。北京徐菊人先生鑒:
佳電諒達。李曰垓職,現改派繆嘉壽君爲代表。特此通告。
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孫文、唐紹儀、林葆澤。鹽。印。
《廣州七總裁致徐世昌鹽電》,北京《政府公報》1919年1月19日,第1064號;黄季陸主編:《護法戰役與南北議和史料》,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編:《革命文獻》(第50輯),1970年,第4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