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嚴勒陝地各軍退還占據各城以便開議致錢能訓電
民國八年一月十七日(1919年1月17日)
鹽電誦悉。承囑按照秀督敬電開示各節,具見救濟苦心。惟煊意以爲軍匪之别,界限至明。但以于督軍右任所管轄之軍隊,及現在所駐之地點作爲界綫,則一切糾紛立可消泯,本不待於開列,既經再三電囑,自可照辦,容飭電查,詳細開列,逕電秀督商辦。
議和諸代表早經派定,并於佳日電告東海,何以鹽日尚未接到?電信阻滯亦其—端,尚希飭交通部嚴責整理。各代表日内均已抵滬,陝、閩問題盡可就地商洽。惟望飛飭前敵,北軍先行停戰,俾得從速解决,以便開議。
承示熊軍蓄意反攻一節,於實事適得其反。現據報告,褒、沔、寧恙各縣均被北軍進攻占據。應請迅飭前敵各軍嚴加部勒,并飭退還占據各城。陳炯明所部迫攻尤溪,是否事實,已電查禁止,并盼電令閩軍照辦。佇候復示。
《復北京錢幹臣先生陝軍駐地容飭詳查議和代表經於佳日電告并請迅飭陝西北軍退還占地陳部迫攻尤溪是否事實已電查禁止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