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年三月三十一日(1919年3月31日)
頃接北京陸軍軍官第—預備學校廣東全體學生來函,據稱該校本籍肄業學生,向由督軍公署每名月給書籍金五元,奉批年餘,未蒙發給,萬乞婉商彙匯等語。查該生等青年力學所費無多,如果批准有案,尚希查明核發爲荷。
《致莫日初督軍請查明彙匯軍官學生月費函》,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