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和談仍宜由國會承認總統致李曰垓電

南北和談仍宜由國會承認總統致李曰垓電

民國八年八月二日(1919年8月2日)

萬急。校對。北京龔仙舟先生鑒:和密。懇轉子暢先生鑒:

漢密。艷電悉。對龔態度好整以暇,極佩。頃接蓂賡電,以和會承認總統於法律苦無根據,擬照煊陽電第八條主張,改爲以徐世昌爲民國第二届大總統,和議條件由其負責執行,但須由舊國會承認等語。并聲明請煊與國會議長秘密商之。如國會無轉圜餘地,則和議續開時,惟有先將制定憲法、取消密約、裁撤參戰邊防軍等重要問題先行提議,置總統問題於後圖,云云。是仍主由國會承認總統,與幹卿同。特此奉聞。

春煊。冬。

《岑春煊致李曰垓電》,《李曰垓密電簿》,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資料編輯組編:《近代史資料》總56號,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第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