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商派國際勞動會議代表致靳雲鵬電

請商派國際勞動會議代表致靳雲鵬電

民國九年三月十九日(1920年3月19日)

北京靳翼青先生鑒:

去歲電商尊處選派代表前赴國際勞動會議一案,嗣准電復,該會已於十一月二十九日閉會,應俟下届開會時,再行决定等由。現聞該會定於本年六月在治來佛開會,有請中國選派代表赴會之説。查該會章程,凡與會之國,派出代表四人,計政府代表二人,勞力、資本代表各一人云云。自應照章速派。現擬請南北各派政府代表一人,其勞力、資本兩代表南北各派其一,庶於政府及勞力、資本各界情形不致隔閡。事關國際,亟盼見復施行。

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林葆懌。皓。印。

《各總裁致靳雲鵬商派國際勞動會議代表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60號,1920年3月27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559—25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