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年五月四日(1920年5月4日)
接誦巧日郵電,藉悉壹是。懷集、欽廉交换管轄事,已由欽、廉代表呈由廣西督軍省長,咨陳到府,并經交部核議在案。將來如何解决,自應尊重民意,斟酌施行。
《復蔡任芳先生懷集欽廉改隸事自應尊重兩粤民意函》,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