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年五月三十日(1920年5月30日)
郴州譚督軍鑒:
勘電悉。張敬堯趁直軍撤防,運械進兵,已嚴電北方交涉,并聲明若發生衝突,張敬堯應負破壞和平之責。希即令飭前綫各軍嚴爲戒備,若仍進逼不已,惟有正當防衞。
特此電復,請即察照。
岑春煊。卅。印。
《岑總裁復譚督軍延闓張敬堯運械進兵已嚴電北方交涉希飭前綫各軍嚴爲戒備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81號,1920年6月9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28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