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請勿遽發表顧品珍等督滇劉光烈來電

附:請勿遽發表顧品珍等督滇劉光烈來電

民國九年六月十一日(1920年6月11日)

火急。廣州岑總裁鈞鑒:

治密。親譯。來電奉悉,已遵轉錦。筱、烈得川緘,顧初與錦作戰,後力不支,乃從錦條件,本爲强迫而來。今聞傳言,顧以助川被部下哄走云。烈不敢證其有,亦難保其無。故顧督事,烈以爲非到以下兩時期,不宜遽發表。(一)川軍已解决川局,有軍助顧返滇時。(二)印泉軍已入滇境時,或顧、李自認爲可發表時。否則恐失軍府威信耳。

又湘戰,望公切電組庵,千萬制止。與其得子玉而失秀山,無寧讓湘中小利以成西南大局。蓋和平統一後,事實問題,執行在徐,苟秀不滿意,則將來事實妨害之大,有十倍於今之湘局也。况子玉腰纏六十萬,飄然而去乎。

愚昧之言,乞俯采之,幸甚!川訊甚佳。通一有船即來。

光烈叩。真。

《劉光烈致岑春煊請勿遽發表顧品珍等督滇電》,《劉光烈任熊克武代表期間有關來往文電》,四川省文史研究館編:《四川軍閥史料》(第3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