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年六月二十二日(1920年6月22日)
北京薩鼎銘先生鑒:
筱電敬悉。衡州、長沙等處教會暨外人生命財産,自應切實保護。已電譚督軍通飭各軍一體遵照矣。特此復聞。
岑春煊。養。印。
《岑總裁復薩鎮冰長沙等處教會暨外人生命財産已電譚湘督通飭各軍切實保護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88號,1920年7月3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