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年十月二十五日(1920年10月25日)
麗堂廳長、登同鎮使均鑒:
自兩兄兵諫事起,糾擾迄無解决,而各屬匪警迭告,民不聊生,愈演愈劇,不知何底。煊排解無能,不忍坐視,只有早日引退,離此亂邦,免重負粤中父老。惟望雙方會議片言立决,早釋糾紛,復回原狀,則後患胡堪,不忍聞問。臨去忠言,祈加亮察,□函莫督軍外,謹以奉聞。
岑春煊敬啓。
十月廿五日。
《粤聞·岑春煊臨行時致魏李兩司令函》,《香港華字日報》1920年10月28日,第3張,第4頁,第2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