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病房楼应在2层及2层以上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