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大建筑消防设施的公共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消除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开展对建筑消防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行业监管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则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履行日常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