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室内设计形式法则

1.3 室内设计形式法则

“形式追随功能”这一著名论断是由西方传入而来。该论断的提出者是19世纪美国雕塑家霍雷肖·格里诺,美国芝加哥学派的路易斯·沙利文首当其冲将其引入到室内设计的领域中来,即建筑设计最重要的是完善的功能,然后再加上适当的形式,因此摆正了功能与形式的关系。

在室内环境设计中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比如,空间的舒适性与安全性以及人情味,对老弱病残孕的关注等。这里所说的包括功能和使用要求、精神和审美要求,且要符合经济原则,使各要素之间处于一种辨证统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