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删除对象

7.3.1 删除对象

在AutoCAD 2012中,可以用删除命令,删除选中的对象,该命令调用方法如下:

➢命令行:ERASE/E

➢菜单栏:【修改】|【删除】命令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删除”按钮

通常,当执行删除命令后,需要选择删除的对象,然后按回车键或Space(空格)键结束对象选择,同时删除已选择的对象,如果在“选项”对话框的“选择集”选项卡中,选中“选择集模式”选项组中的“先选择后执行”复选框,就可以先选择对象,然后单击“删除”按钮删除,如图7-10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