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3  缩放对象

7.4.3 缩放对象

缩放命令可以调整对象的大小,使其按比例增大或者缩小。

使用缩放命令的方法如下:

➢命令行:SCALE/SC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缩放】按钮978-7-111-36003-2-Part02-139.jpg

➢菜单栏:【修改】|【缩放】

使用缩放命令可以将对象按指定的比例因子相对于基点进行尺寸缩放。先选择对象,然后指定基点,命令行显示“指定比例因子或[复制(C)/参照(R)]:”的提示信息。假如直接指定缩放的比例因子,对象将根据该比例因子相对于基点缩放,当比例因子大于0或者小于1时缩小对象,当比例因子大于1的时候放大对象。

如图7-31所示为使用不同的比例因子得到的缩放效果。

978-7-111-36003-2-Part02-140.jpg

图7-31 不同比例因子的缩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