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  施工图的组成

10.3.2 施工图的组成

一套齐全的中央空调工程设计施工图一般包括平面图、系统图、详图,以及设计说明和设备材料表等,必要时还需绘制剖面图。中央空调工程设计的各工程、各阶段的设计图样应满足相应的设计深度要求。在同一套工程设计图样中,图样线宽组、图例、符号等应一致。

中央空调工程设计图纸的编排顺序是:图样目录、选用图集(样)目录、设计施工说明、图例、设备及主要材料表、总图、工艺图、系统图、平面图、剖面图、详图等。例如单独成图时,其图样编号应按所述顺序排列。如果在一张图幅内绘制平、剖面等多种图样时,宜按平面图、剖面图、安装详图,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的顺序排列;当一张图幅绘有多层平面图时,宜按建筑层次由低至高,由下至上顺序排列。

图样中的设备或部件不便用文字标注时,可进行编号。图样中只注明编号,其名称宜以“注:”、“附注:”或“说明:”表示。如还需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等内容时,宜用“明细栏”表示。装配图的明细栏按现行国家标准《技术制图——明细栏》(GB 10609.2—2009)执行。10.3.2.1 图样目录

说明该套图样的数量、规格、顺序等,可以用A4纸打印,置于整套图样的最前面。10.3.2.2 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设计总说明

用文字、表格等形式表达有关的中央空调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内容,是整个建筑室内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设计的指导性文件,它说明了该工程的基本情况。例如中央空调工程系统的设计依据、设计规范、设计内容,中央空调工程系统采用何种管材和管路的连接方式,施工、试压的要求与注意事项,管路的防腐、防结露、保温措施等,空调、通风设备的种类、安装要求等。

10.3.2.3 设备、材料表

设计时应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整个中央空调工程设计所用的主要设备、配件、附件以及材料的数量、型号、规格等要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备表至少应包括序号(或编号)、设备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和备注栏,材料表至少应包括序号(或编号)、材料名称、规格或物理性能、数量、单位和备注栏。

10.3.2.4 设计平面图

中央空调工程设计平面图是在建筑平面图的基础上绘制的,包括风管平面图和水管平面图。对于比较小的中央空调工程设计,也可以把风管平面图和水管平面图画在同一张图上。

中央空调工程设计管路和设备布置平面图、剖面图应以直接正投影法绘制。用于中央空调系统设计的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应用细实线绘出建筑轮廓线和与暖通空调系统有关的门、窗、梁、柱、平台等建筑构配件,并标明相应定位轴线编号、房间名称和平面标高。

中央空调工程设计管路和设备布置平面图应按假想除去上层板后俯视规则绘制,否则应在相应垂直剖面图中表示平剖面的剖切符号。

建筑平面图采用分区绘制时,暖通空调专业平面图也可分区绘制。但分区部位应与建筑平面图一致,并应绘制分区组合示意图。

在平面图上应注出设备、管路定位(中心、外轮廓、地脚螺栓孔中心)线与建筑定位(墙边、柱边、柱中)线间的关系;平面图、剖面图中的水、汽管路可用单线绘制,风管不宜用单线绘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除外)。平面图(剖面图)中的局部需另绘详图时,应在平(剖)面图上标注索引符号。索引符号的画法如图10-5a和图10-5b所示为引用标准图或通用图时的画法。

978-7-111-58502-2-Part01-324.jpg

图10-5 索引符号的画法

10.3.2.5 系统图和原理图

中央空调工程系统图主要表明管路系统的立体走向,管路系统图如采用轴测投影法绘制,可采用与平面图相同的比例,按正等轴测或正面斜二轴测的投影规则绘制。前面说过,在不致引起误解时,管路系统图可不按轴测投影法绘制。管路系统图应能确认管径、标高及末端设备,可按系统编号分别绘制。管路系统图的基本要素应与平面、剖面图相对应。水、汽管路及通风、空调管路系统图均可用单线绘制。

系统图中的管线重叠、密集处,可采用断开画法。断开处宜以相同的小写拉丁字母表示,也可用细虚线连接。

原理图不按比例和投影规则绘制,但原理图的基本要素应与平面、剖面图及管路系统图相对应。

当一个工程设计中同时有供暖、通风、空调等两个及以上的不同系统时,应进行系统编号。中央空调的系统编号、入口编号,应由系统代号和顺序号组成。系统代号由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见表10-1)顺序号由阿拉伯数字表示。

10-1 中央空调工程设计的系统代号

978-7-111-58502-2-Part01-325.jpg

10.3.2.6 剖面图和详图

详图也叫大样图。原则上,从平面图中看不清楚或需要专门表达的地方都需要画详图。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投射方向线及编号组成,剖切位置线和投射方向线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10mm,投射方向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6mm,剖切位置线和投射方向线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标在投射方向线的端部,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宜在转角的外顶角处加注相应编号。

断面的剖切符号用剖切位置线和编号表示。剖切位置线宜为长6~10mm的粗实线,编号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小写拉丁字母,标在剖切位置线的一侧,并表示投射方向。

剖面图应在平面图上尽可能选择反映系统全貌的部位垂直剖切后绘制。当剖切的投射方向为向下和向右,且不致引起误解时,可省略剖切方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