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同一工作簿中的单元格引用

3.3.2 同一工作簿中的单元格引用

在同一个工作簿中,不同工作表中的单元格或单元格区域可以互相引用。在同一个工作表中引用的方式是:工作表名!单元格地址;多个工作表中的引用方式是:起始工作表标签:终止工作表标签!单元格地址。

如果用鼠标引用工作簿中其他工作表的单元格或单元格区域,可在公式中要输入引用地址的地方,单击需要引用的单元格所在的工作表标签,选中需要引用的单元格或单元格区域,则该引用将显示在公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