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预案报XX省能监办、XX投管公司及地方安监部门备案。
2)本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如进行了较大技术改造、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指挥体系和相关职责经调整、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演练提出整改要求的需及时进行修订。
3)本预案制定和解释部门为发电部。
4)本预案为批准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