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地就业情况

三、各地就业情况

各地毕业生数、就业人数、就业率、对口就业人数和对口就业率状况,见图1-1-9、图1-1-10、图1-1-11和表1-1-2。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是计划单列市(图中的城市名称加“*”)。

图示

图1-1-9 各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人数

图示

图1-1-10 各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及就业率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1-1-11 各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就业人数及对口就业率

表1-1-2 各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情况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从毕业生就业率来看,宁波的就业率最高,达到99.36%;除宁波外浙江、上海、深圳、大连、青岛、江苏、陕西7个地区的就业率也在98%(含)以上,其中浙江为99.08%、上海为98.75%、深圳为98.55%、大连为98.50%、青岛为98.46%、江苏为98.35%、陕西为98.13%,除了以上7个地方外广东、福建、北京、重庆、山东、湖南、厦门、安徽、河北、四川、云南、天津、兵团12个地区的就业率高于平均就业率96.90%,其中,广东为97.91%、福建为97.89%、北京为97.77%、重庆为97.77%、山东为97.74%、湖南为97.59%、厦门为97.50%、安徽为97.43%、河北为97.32%、四川为97.19%、云南为97.17%、天津为97.14%、兵团为97.00%。湖北、吉林、青海、广西、贵州、河南、江西、甘肃、海南、宁夏、山西、黑龙江、辽宁13个地区的就业率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相当,其中,湖北为96.90%、吉林为96.55%、青海为96.52%、广西为96.50%、贵州为96.40%、河南为96.24%、江西为96.13%、甘肃为95.99%、海南为95.75%、宁夏为95.53%、山西为95.30%、黑龙江为95.20%、辽宁为95.15%。内蒙古、西藏、新疆3个地区的就业率与全国平均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其中,内蒙古为91.90%、西藏为87.73%、新疆为84.55%。从对口就业率看,青岛最高,达到90.59%;其次是上海,为89.84%。此外,宁波、浙江、深圳、海南、江苏、天津、安徽、兵团、青海、大连、江西、内蒙古、四川、福建、广西、辽宁、云南、福建、贵州、山东、宁夏21个地区的对口就业率高于平均对口就业率73.37%。厦门、广东、湖北、陕西、河南、重庆、湖南、河北、黑龙江、山西、北京、甘肃、吉林、西藏、新疆15个地区的对口就业率低于平均对口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