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举措
2026年01月15日
四、
工作举措
(一)坚持抓统筹
每年在年初工作计划中做好统筹制定工作,为中职学校学生就业工作开展提供指引和政策依循。广泛深入开展大调研,多次深入市州和学校召开座谈推进会,围绕就业创业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判形势,研究措施,加强情况通报和工作指导。召开“我选湖北”就业工作研讨会,组织专家、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等研究推进措施。
(二)坚持搭好台
组织校企交流活动,将我省中职学校毕业生和省内外优秀企业资源进行对接,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举办供需见面会活动和大型校园招聘活动,为中职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三)坚持引好路
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积极宣传,坚持把基层作为吸纳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大趋势、大方向,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毕业生积极踊跃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四)坚持立制度
在“立制度”上下功夫,制定出台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奖励政策,武汉、十堰、宜昌等地支付出台政策,对本地就业的中职毕业生,按每人400-800元的额度奖励毕业中职学校。
(五)坚持扶好贫
坚持对建档立卡贫困生源的中职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保障,精准识别,建立台账和动态数据库,实行跟踪帮扶。精准指导,针对不同学生制定就业帮扶政策,对特殊群体开展就业指导、实施重点推荐。
(六)坚持重引领
注重培育宣传就业创业典型个案。近几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的培育、挖掘和宣传工作,通过“湖北职教之星”评选、优秀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和各种媒介,先后总结、表彰、宣传、推广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典型,有效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