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举措

四、 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宁党发〔2014〕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4号)精神,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办学方向,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大就业统筹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就业保障机制,营造毕业生平等就业环境。各级政府把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整合人才交流市场、企业等资源,建立就业指导中心,健全就业机构,规范就业程序,加强对中职学校就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各中等职业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部门,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促进教学管理和教育质量上水平、上台阶。完善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实施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的分类招生考试,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和初中后五年制学生的比例,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了中职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促进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整体提升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了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教学联盟,共享教育教学资源。

(三)完善制度保障机制,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动员社会各级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全员参与就业指导服务合力。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推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各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学生就业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及毕业生就业追踪评估办法等措施办法,对学生就业工作做到全员参与、全程跟踪、全时监管;广泛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定制适合自己的事业规划,把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生活,消除学生就业的茫然心态,有效推动了就业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和完善。通过社会媒体、校园网等渠道及时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一对一地做好学生与家长的思想工作,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手段多样,途径畅通,就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四)对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紧密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的需求设置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群,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实施动态化管理。按照校校有特色的目标,启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用3年时间在全区打造40个中职学校特色专业,引导中职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增强了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适配度。2018年全区中职学校共新增专业38个,停办22个招生困难、就业率低的专业,中职毕业学生服务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7.16%、21.24%,71.60%,实现了专业群与产业群的全覆盖。直接就业的毕业生到本地就业率达到81.53%,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社会效益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