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举措
(一)认真贯彻我市鼓励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1)着力解决好政策落实的问题。积极贯彻《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厦府〔2015〕203号)和《厦门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和〈厦门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厦人社〔2016〕294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让学生切实享受到优惠政策。
(2)广泛开展就业政策宣讲活动。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举办职业教育专题报告会,邀请中高职院校优秀毕业生对创业就业进行宣讲,引导毕业生留厦就业创业。2018年开展7场创新创业大讲堂、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参与人数达1 400多。
(二)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推动中职毕业生就业率
(1)学校规范化办学取得成效。为满足产业发展和学生家长的根本需要,通过国家示范校建设、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分级建设等不断提高中职学校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为中职毕业生就业奠定良好基础。我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18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3万人,每年为社会培养中职毕业生约1.2万人左右。其中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6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5所、“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中职学校5所,2018年我市公办中职学校达标比例达100%,规范化中职学校比例达50%以上。
(2)教育教学内涵不断推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联动开发课程,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学校专业建设贴近产业需求,我市中职学校累计设置专业257个,共开设14个专业大类,其中财经商贸、信息技术、交通运输、加工制造、旅游服务等专业大类的培养规模分别为21.44%、20.33%、14.02%、10.52%、10.39%,合计76.7%。职业学校把办学特色优势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科学规划学校专业发展建设分工。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大类如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和加工制造类是中职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大类。
(3)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基本形成,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全面推进多形式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形成提高学生就业和学生对口就业率的强大助力。紧密围绕市政府《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贴近我市构建“5+3+10”现代产业体系需求,通过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制度,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共同搭建学生的就业渠道,全面提高技能技术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不断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厦门信息学校、集美工业学校和集美职业技术学校等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注重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同时,以技能大赛为引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市中职学校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34个。
(三)不断完善以学校为主体的就业指导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就业工作。各校成立就业工作专门领导小组,由就业指导部门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各教研室全体动员,形成了招就部门为主,各部门全员参与的良好机制。通过组织校园招聘会、企业专场招聘、做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毕业生活动宣传等形式,及时传达招聘活动信息到每位毕业生,切实推动学生就业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2)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各校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利用就业专题教育和日常德育活动让毕业生对就业形势、就业观念、就业定位、就业心态等方面有更深认识,培养学生敬业守信、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通过邀请企业到校宣讲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企业工作岗位能力需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科学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中职毕业生就业率持续提高,保持在97%以上。
(3)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各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充分认识实习工作作为职业教育基本环节和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核心部分,统筹安排好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时间,做到科学合理,相互衔接。
(四)多方搭建平台扶持企业与人才对接
每年承办厦漳泉暨厦门市校企合作对接会,推动技能人才与产业的无缝对接,使院校更直接地面向社会、接轨企业,使学校培养的人才与产业发展联系更加紧密,从而实现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同时利用校企合作对接平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在厦产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