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标定〔2019〕31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预算定额(SH00-31-2019)》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满足本市城市建设、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的计价需求,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定额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967号),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制的《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预算定额(SH00-31-2019)》经审核,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次发布的定额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