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6.3 施工准备阶段的 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管理内容

(1)施工图完成;

(2)取得施工许可证;

(3)完成报监手续;

(4)签订完成总(分)包合同、监理合同、相关管理人员到位;

(5)开工报告已审批;

(6)坐标控制点、建筑物定位放线已复核完;(https://www.daowen.com)

(7)已签订安全协议、安全检查合格;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相关细则已完成审批;

(9)设计交底完成(可分阶段交底);

(10)完成第一次工地例会、质监站监督会议。

2.责任单位

(1)施工图:设计院提供图纸,全过程咨询(业主)审核并收发图纸;

(2)施工许可证、报监:业主或经委托由全过程咨询单位办理,并保存副件备查;

(3)开工报告:总包上报,监理审批后报告项管及业主,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4)坐标网复核:由规划院复核,全过程咨询单位协调完成,并保存副件备查;

(5)安全协议:由业主与总包签订,安全检查由监理完成;

(6)施工组织设计与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包完成并上报,经监理审批后报业主备案,并保存审批表备查;监理规划由监理完成并上报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核后报业主备案,并保存审批表备查;

(7)设计交底由全过程咨询单位主持,设计院交底并回答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总包编写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