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会后工作

7 会后 工作

7.1 制定整改措施。组织生活会后一周内,支部班子和每名党员分别制定支部班子和个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并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 (https://www.daowen.com)

7.2 通报和报告。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应及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会议召开情况。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委员,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党支部应在组织生活会后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

7.3 做好材料归档。主要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支部班子和党员发言提纲、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通报文件、会议召开情况报告等材料。

7.4 整改监督检查。党支部(党小组)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组织党员自查、支部督查和群众监督等形式,督促党员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