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谈心谈话要求
2026年01月22日
6 谈心谈话要求
6.1 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与每名党员至少谈2次。
6.2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6.3 外出或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可以主动上门谈心谈话。 (https://www.daowen.com)
6.4 谈心谈话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安排。
6.5 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抓好整改落实。对谈话中反映的班子和党员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党员认真整改。对党员个人存在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党员的角度出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解决。
6.6 谈话人应当做好谈话记录,可使用《谈心谈话记录表》(模板参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