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的力场
在阿恩海姆看来所谓视觉,实际上就是一种通过创造一种与刺激材料的性质相对应的一般形式结构,来感知眼前的原始材料的活动。”也就是说,视知觉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能创造出与客观对象相适应的形式结构,从而具有一般思维性质的认识行为。而且,阿恩海姆认为传统理论对于“知觉”这个字眼的理解有失偏颇:把“知觉”看作是“仅靠感官在受到外部环境刺激的那一刻所接收到的东西”,它太狭窄了;把“知觉”看作是“包括人们所能获取的关于外部世界中某些事物的任何一种认识”,它又太宽泛了。阿恩海姆给知觉下的定义是:“所谓知觉,就是以那些具有相对说来较为简约形状的模态或式样(我称之为视觉概念或视觉范畴),与刺激物达到一致(或用之取代它)。当然,这些视觉概念的简约性是相对的,一个复杂的刺激式样置于一种精细的视觉之下,会产生出一种相当复杂的形状,然而这一复杂形状又是在这一特定情况下产生出的最为简单的形状。因此,真正重要的东西是,一件正在被人观看的物体,只有当它被发现同某种‘组织’成的形状一致或相合时,才能说它被真正知觉到了。”
阿恩海姆对于知觉内涵的界定,不局限于各种感觉的相加或集合,还有对整体结构的把握,即思维的抽象、整合与判断等。他认为:“视觉形象永远不是对感性材料的机械复制,而是对现实的一种创造性把握,它把握到的形象是含有丰富的想象性、创造性、敏锐性的美的形象。”换句话说,第一,阿恩海姆的视知觉概念是建立在一种力的式样的基础之上的,是对力的式样的整体结构的把握;第二,视知觉决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与视觉刺激物相互作用的一种创造性的构形活动。这个观点是阿恩海姆视觉心理学的重要内容,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影像力场是很有帮助的。
影像实际上是呈现在二维介质上的,我们要以不同的方法在二维介质上组织视觉元素,把观众的视线和注意力引到我们要传达的内容上。我们所看到的影像在诸多直接可见的要素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它是一种视觉信息的组织形式。在这其中,有些要比其他的信息更为重要,是我们希望观众首先觉察到的,是需要我们将这些视觉信息以特殊的方式组织起来的。“构图”是我们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在构图的工作中,我们要告诉观众去看哪儿,去看什么,以什么样的顺序去看。结构不仅建立画面内部的平衡以及各部分相互制约的体系,而且这个结构本身也有着强大的表现力,是体现表现性的主要手段。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对这种隐性结构的使用和把握是进行创作的基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