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义
2026年07月15日
二、定义
我不想一开始就给战争下一个学究式的繁复定义,只想直接抓住战争的要义,即对决来谈。战争无非就是一场扩大化的对决。如果我们想要把构成战争的无数个对决当作一个统一体来考虑,不妨想象一下两个人决斗的情形:决斗的双方都力图使用暴力来迫使对方屈从于自己,其直接目的是打倒对方,使对方不能再作任何抵抗。
因此,战争是一种迫使敌人屈从于我方意志的暴力行为。(https://www.daowen.com)
暴力,必须借助科学和技术的成果武装自己,以此对抗暴力。一直以来,对于暴力的限制,比如来自国际法惯例的限制,都是自愿承担、微乎其微的,并不能削弱暴力的力量。暴力,即物质强力(因为在国家和法律范围之外,根本就没有精神暴力)是手段,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人是其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必须使敌人失去反抗能力,从理论上讲,这就是战争的真正目的。这个目的替代了上述目标,将其排除在战争本身的构成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