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17年广西和全国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与2013年...

8.2017年广西和全国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 教育事业费支出与2013年比较

图示

数据来源:2013年、2017年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2017年,广西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在全国居第30位,比全国均值低4612.33元/(生·年),比最高的北京市低47607.30元/(生·年),比最低的河南省高1031.22元/(生·年)。2013年,广西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在全国居第29位,比全国均值低2507.58元/(生·年),比最高的北京市低25793.58元/(生·年),比最低的贵州省高610.34元/(生·年)。2017年与2013年相比,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加额居前三位的是北京市、西藏、湖北省,分别增加了25091.75元/(生·年)、14558.10元/(生·年)、10092.51元/(生·年),广西增加了3278.03元/(生·年),增加额居全国第2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