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村民经济现状

3.村民经济现状

2018年深溪村集体总收入792 万元,其中公墓经营收入415 万元,租赁收入45 万元,上级补助300 万元。从村民个人的角度来说,根据问卷结果显示,1000 元及以下月收入者占24.1%,1001 至2000 元月收入者占40.4%,2001 至3000 元月收入者为21.7%,3000 元以上月收入者为13.8%。村民的月收入构成主要为种田、出租田地山林、做生意、外出打工、各类社会保险(农保、低保、社保等),其中,各类社会保险占了收入的极大部分,为29.5%;农业收入为16.8%;外出打工收入比例较高,为21.7%;做生意为9.6%。尤其值得关注的是,22.3%的村民认为自己没有收入。从家庭收入来看,家庭纯收入在5 万元以上者仅占15.1%,5 万至3 万元的占32.5%,3 万元至1 万元者占43.9%,1 万元以下者占8.5%。而来自2018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宁波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2402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34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33 元。因此深溪村家庭收入、人均收入远低于宁波市平均水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