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计 借刀杀人

范仲淹 字希文,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吴中区)人,北宋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死后谥“文正”,世称“范文公”。
【计名由来】
本计内容在春秋战国的史书中多次可见,而“借刀杀人”一语,则见于明代戏剧《三祝记》“这所谓借刀杀人,又显得恩相以德报怨,此计何如”一语中。这出戏是写范仲淹的政敌企图让他任军队统帅——环庆路经略招讨使,去平息西夏人元昊进攻,企图借西夏人的刀杀害范仲淹的故事。
本计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利用矛盾,借敌方内部的力量,或者是盟友的力量,削弱或消灭敌对势力。而其关键所在,则是善于捕捉和利用敌方的矛盾,包括敌方内部的矛盾以及敌方与其盟友的矛盾,想方设法使这些矛盾扩大、激化,直至引起敌方自相争斗,或者是引起敌方与其盟友的争斗,以达到削弱或消灭敌方实力的目的。因此,在军事上,此计的运用多是与使用间谍相联系的。
【原文】
敌已明,友未定〔1〕,引友杀敌〔2〕,不自出力,以《损》推演〔3〕。
【注释】
〔1〕敌已明,友未定:指打击的敌对目标已经明确,而盟友的态度却一时尚未确定。
〔2〕引友杀敌:引,引诱。引友杀敌,即引诱盟友的力量,去消灭敌人。
〔3〕以《损》推演:根据《损卦》“损下益上”“损阳益阴”的逻辑去推演。
【译文】(https://www.daowen.com)
敌人已经明确,盟友的态度仍不明朗,这时应极力设法诱使盟友去攻打敌人,而无需自己出力,这是从“损”卦卦义的逻辑中推演出来的。
【前人批语】
敌象已露,而另一势力更张〔1〕,将有所为,便应借此力以毁敌人。如:郑桓公将欲袭郐〔2〕,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书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处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3〕。郐君以为内难也〔4〕,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韩非子·内储说下》)诸葛亮之和吴拒魏,及关羽围樊、襄,曹欲徙都,懿及蒋济说曹曰:“刘备、孙权外亲内疏,关羽得志,权必不愿也。可遣人劝蹑其后〔5〕,许割江南以封权,则樊围自释。”曹从之,羽遂见擒。(《长短经》卷九《格形》)
【注释】
〔1〕敌象已露,而另一势力更张:敌象,攻击的对象。张,伸展。全句意为打击对象已经明确,而另一种势力正在扩张。
〔2〕郐:周朝国名,在今河南密县东北。
〔3〕衅之以鸡豭,若盟状:衅,杀牲以血涂于器皿上祭祀。豭,公猪。盟,在血祭前发誓缔约。全句意为用公鸡、公猪等牺牲品举行血祭,好像发誓缔约结盟一样。
〔4〕内难:内乱。
〔5〕可遣人劝蹑其后:蹑,跟踪。全句意为可派人跟随孙权身后劝说他。
【译文】
打击的目标已经显露出来,而另一种势力又有所扩张,且将有所行动,这时便应借此势力,摧毁敌人。比如,郑桓公将要攻打郐国,先列了郐国的豪杰、良臣、辩智、英勇果敢之士的名单,公开张贴布告,说要将郐国的良田赠送给他们,封给他们各种官爵,并在城郊设起祭坛,把名单埋在地下,用公鸡、公猪做祭品,好像发誓缔约结盟一样。郐国国君以为国内这些豪杰、良臣要勾结郑国作乱,便按照以上公布的名单把他们一个个杀掉了。桓公看到郐国豪杰、良臣都已除尽,便马上攻打郐国,并占领了郐国。(见《韩非子·内储说下》)诸葛亮与吴国结盟,抗拒魏国。当关羽围攻魏地襄阳、樊城时,曹操想迁都,司马懿及蒋济劝说曹操道:“刘备、孙权表面上是亲戚,内心里却隔阂很深。关羽得志,孙权内心是不甘愿的,因此,可以派人跟随孙权身后作说客,答应割让江南的土地封给孙权,这样,樊城的包围就会自然解开。”曹操听从此计,关羽终于兵败麦城,束手就擒了。(见《长短经》卷九《格形》)
【战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