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创业者个人或团队(或微企)的退出

四、入驻创业者 个人或团队(或微企)的退出

(1)众创空间内创业者个人或团队合约期满,可到众创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得到退还的保证金后方可退出;因个人或创业团队内部问题,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向众创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得到退还的保证金后方可退出;

(2)对严重违反创业园管理办法或考核不合格的个人或团队,众创管理办公室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违反管理办法内容扣除罚款后,勒令退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行为)。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②主要从事不符合入住重电众创空间条件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③严重或屡次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

④不按规定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⑤进入重电众创空间六个月还交不出任何项目进展报告的;

⑥经竞标确定的创业者个人或团队转让或转租重电众创空间的经营权或使用权的;

⑦创业者个人或团队擅自对重电众创空间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的;

⑧违反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情节严重的。

(3)如果退出方或被退出方对重电众创空间内的家私、家电及其他设施设备有损坏的,将照价赔偿,在退出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