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紧急集合方案
部(分)队应当预先制定紧急集合方案。紧急集合方案通常规定下列事项:
第一,紧急集合场的位置,进出道路及其区分。
第二,警报信号和通知的方法。
第三,各分队(全体人员)到达集合场的时限。
第四,着装要求和携带的装备、物资、粮秣数量。(https://www.daowen.com)
第五,调整勤务的组织和通信联络方法。
第六,值班分队的行动方案。
第七,警戒的组织,伪装、防空和防核、防化学、防生物以及防燃烧武器袭击的措施。
第八,留守人员的组织、不能随队伤病员的安置和物资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