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孙佩卿
副组长:高景春、张 勤、李广辉、马兆清、翟彦忠、杨家亮
成 员:杨 峰、孟 娣、刘 强、丁瑞同、王立军、刁建新、李玉春、王 刚
胡 斌、张彦清、刘文平
职 责:在河北省地震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负责项目整体指导和监督,研究审定项目管理细则;审定工程初步设计和概预算、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确定项目审计监督和工程监理事项;审核项目实施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变更;定期听取项目工作进展报告,协调解决项目重大问题;指导项目阶段性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指导有关处室按照职能职责开展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