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女
2026年01月14日
王志女
古代鬼魂故事。见唐·释道世撰《法苑珠林》卷七十五。(https://www.daowen.com)
唐显庆三年,岐州岐山县王志任益州县令,任满还乡。他的女儿面貌端正,未有婚聘,在途中身亡,便停在绵州殡殓,把棺材放在寺中数月。寺里面原先就住着一个学生。一天夜晚,他看见这个女子进入房内。她表示有爱慕之情,所以前来相就。学生容纳了她,彼此往来一个多月,女子送给学生铜镜一面,头巾、梳子各一件。王志打算启程上路,家人寻不到那些物件,最后竟在学生房中觅得。左右缚住此人,以为是私盗。学生讲了他们往来的经过,并说:“我不但得到姑娘的这些物件,她还留下二衣,与我辞别,作为信物。”王志遣人开棺检求,果无此衣,于是释放了此人,问他住在何处,学生回答:“本是岐州人,因跟着父亲就任到了南方。如今父母俱亡,暂时在各地游学,不久便要回去。”王志给了他衣马装束,一同回家,作为女婿,非常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