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不识字

犬不识字

古代禽兽相争型故事。见宋末元初陈世崇撰《随隐漫录》卷五。(https://www.daowen.com)

致仕高官郑公居住在青田,他家喂养的鹿吃了农夫田里的稻子,被犬咬死了。郑公竟命令当地太守处罚噬杀他家鹿子的犬主人。太守的幕官拟出判词:“鹿虽带牌,犬不识字。杀某犬不识字,偿郑府之鹿,足矣。”太守按照幕官的主意办案,仅仅以犬偿鹿命。此则故事又见《谈丛》《古今谭概》《智囊补》《坚瓠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