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判定指引
2026年08月03日
(一)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判定指引
1.飞机
(1)一般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舱内病例座位的同排左右3个座位和前后各3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员作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乘客作为一般接触者。
(2)乘坐未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的民用航空器,舱内所有人员均为密切接触者。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乘坐飞机
2.铁路旅客列车
(1)乘坐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例所在硬座、硬卧车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
(2)乘坐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病例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邻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乘坐铁路旅客列车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https://www.daowen.com)
3.汽车
(1)乘坐全密封空调客车时,与病例同一辆汽车的所有人员。
(2)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时,与病例同车前后3排座位的乘客和驾乘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乘坐汽车
4.轮船
(1)与病例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
(2)如与病例接触期间,患者有高热、打喷嚏、咳嗽、呕吐等症状,不论接触时间长短均应作为密切接触者。

乘坐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