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辨病与辨证相结合
中国中医科学院陆广莘曾说:“辨证的诊断认识,是关于证候反映的功能目标动力学的诊断,其认知方向是向前、上、内的发现……不同于辨病诊断以认知方向是向后、下、外,养生求本的诊断。所以辨病与辨证相结合才能全方位的认知疾病的性质。”薛己的《正体类要》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如:发痉篇,引用仲景“诸痉项强,皆属于温。太阳病,发汗太多,致痉风病”,此为辨病;又分为柔痉、刚痉,此为辨证。又如破伤风治疗,分为邪在表者、邪在半表半里者、表虚、气血俱虚等辨证用药。临床上颈椎病分为5型,在5型的基础上又辨证分型,如痹证型颈椎病又分为疼痛型、麻木型、萎缩型,故治疗上根据辨证分型采用中医药内治、外治,乃为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的典范。辨病与辨证相结合正是体现了中医骨伤科的特色,也就是体现中医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的原则。(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