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放疗
2026年09月26日
三、放疗
用于局限性骨髓瘤局部骨痛及有脊髓压迫症状者。毒副作用包括骨髓抑制、外周血象改变、免疫抑制、恶心呕吐、乏力、脱发等。
(一)α-干扰素
300~500万U/d皮下注射3次/周,疗程大于6月。
(二)骨髓移植
自体骨髓自体外周血干细胞及异体骨髓移植均可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治疗。(https://www.daowen.com)
疾病终末期的患者,贫血进行性加重,出血,肿瘤细胞增长加快,多部位的溶骨性改变,出现肾功能衰竭,此时患者对化疗反应很差,生存期只有几个月。
一般认为有以下情况时应进行手术治疗:①脊柱病理骨折,继发不稳定;②椎管内肿物;③椎体或附件肿块压迫脊髓;④肿块巨大,为了减轻肿瘤负荷,使化疗更有效。
手术的目的不是根除肿瘤,而是稳定脊柱,解除脊髓压迫,脊髓功能恢复,使患者双下肢感觉、运动功能恢复,二便功能恢复,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另外,还可以使脊柱能够承重,可以恢复行走、负重等功能,避免骨折出现。
我们的经验表明,化疗配合手术治疗的确可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让患者有尊严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