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抗癌药引起的局部组织坏死

十八、防治抗癌药引起的局部组织坏死

通过药物治疗,因抗癌药引起的局部组织坏死是以酶溶性变化为特点的活体内局部组织细胞的死亡。

【硫代硫酸钠】很多强烈刺激的抗癌药物,如氮芥、阿霉素、长春新碱、丝裂霉素、放线菌素D、抗癌锑等注射时,如不慎漏于皮下,可引起疼痛、肿胀及局部组织坏死,甚至经久不愈。因此,如注射时不慎使药液溢出血管外,应立即应用1/12mmol浓度的硫代硫酸钠做局部注射,并用冷袋冷敷,以防组织坏死。

摘自:张志义.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学.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8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