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 结语
2025年10月29日
7.3.5 结语
(1)借鉴国外核电运行方式,核电满功率运行,水电、火电、气电调峰,个别时间段,根据电网需求,少量核电机组可以降负荷运行。
表7-4 各主要核电大国核电调峰情况
注:装机容量数据截至2015年5月份,发电量为2014年年发电量,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数据来源于IAEA。
(2)核电比例较小的国家,核电带基荷运行,但存在一定的利益条件,视核电和调峰电厂的投资体制而异。
(3)中国的核电装机约占总电力装机的2.2%以下,原则上不宜参与调峰,应带基荷发电,对国家、能源、环保大局有利。
(4)各种电厂因参与调峰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制定适当的政策加以弥补。
(5)个别省市电网内核电比例超过10%~15%,核电仍以带基荷为主,解决电力需求问题,调峰机组仍以火电、水电为主,个别时段个别核电机组可以降负荷运行,允许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辅助调峰。
在电力改革中,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应包括核电,应尽量做到不限价、不限量,但是要加强核电的三大控制,将核电调峰作为电力改革的前提和重点是不慎重、不妥当的,将损失经济利益和环境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