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市场培育政策
对于省内生物技术企业开发的试制品或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政府要进行首购。另外还要通过政府采购和保险机制,引导和鼓励制造部门和应用部门、重点工程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
此外,为进一步培育市场,政府可适当调整财政补贴方式,如将原先对生产者进行补贴为主转换为对消费者进行补贴为主。尽管对生物产业生产者进行补贴和对其新产品的消费者进行补贴都可起到激励产业发展的作用,但是对消费者的补贴往往更有利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而对生产者的补贴往往侧重生产,但产品未必能真实反映市场的需求,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在生物产业发展初期,需求明显不足,生物肥料市场占有率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时对购买者进行补贴,积极培育买方市场,能更好地拉动生物产业的产品需求和长期发展。但目前针对生物产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往往侧重于对生产进行补贴,而在消费补贴方面的政策明显不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针对消费者的财政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