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节奏与韵律
2025年09月26日
三、节奏与韵律
立体构成造型的节奏,是指造型要素以统一形态的反复、渐变和反复交替来形成有秩序、有规律的运动感。如一捆竹筷洒落在地上,会使人觉得竹筷很多,而且很乱;若把竹筷等距离有规律的排列在地上,或呈扇形,或呈列状,让人觉得整齐而单纯。
韵律是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情调的感觉,它能使节奏具有强弱起伏、悠扬缓急的情调,使各类艺术作品有起伏变化、抑扬顿挫所产生的美感、节奏是韵律的条件,韵律是节奏的深化。韵律的形式有下列几种表现:
重复韵律:色彩、形态、物体肌理、材质等造型要素做有规律的间隔重复,重复韵律易创造视觉连贯性并加强视觉效果。
渐变韵律:造型要素按照一定规律渐次发展变化。如形态大小渐变、方向渐变、位置渐变、厚薄渐变等,渐变在视觉上产生一种自然扩张和收缩的感觉。
交错韵律:造型要素按照一定规律做有条理的交错、相向旋转等变化,这种韵律动感较强,易产生生动活泼的效果。
起伏韵律:造型要素做高低、大小、虚实的起伏变化,即为起伏韵律,这种韵律较活泼且富有动感。特异韵律:造型要素在有规律的变化中求突破,力求产生新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