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 绘制指北针与比例尺

9.2.8 绘制指北针与比例尺

运用分DIV(定数等分)、ME(定距等分)等命令绘制比例尺,再绘制指北针,并将它们分别做成块。如图9-2-8 所示。

图9-2-7 画面大关系

图9-2-8 比例尺和指北针